2005年5月1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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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手机惹的祸?
本报记者 陈卓/文 陈立波/摄 通讯员 唐伟利

  时代在变,当手机从身份的象征变成了普通的通信工具,我们在越来越多的在校生、青少年身上看到了它的身影。甚至在一些青少年犯罪中,手机也成了诱因或“帮凶”。这究竟是手机之过还是人之过?手机是怎样走进孩子们的生活的?学生该不该带手机上学?我们大家又该如何群策群力,还手机本来面目、还孩子纯净天地呢?
    
  调查背景
  日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对今年以来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的发生与手机或“小灵通”直接有关。下面这几个案例比较典型,也引发了我们去关注学生与手机的关系。
  案例一:
  家住杭州萧山的小金(化名)今年才19岁,高中毕业,没有工作,却已经因诈骗被法院判了刑。这一切的起因,来自一张捡来的身份证。
  学生小赵(化名)是第一个向小金“借用”这张身份证的。小赵还没满18岁,有个“小灵通”电话,却为每月高额的话费烦恼。为了不花钱也能随心所欲地使用“小灵通”,他想到了小金。小金明明知道小赵是想要骗取电话费,还是)yyz{(UVw|@}bch2^V把那张身份证“借”给了他,小赵凭此在省电信有限公司萧山区分公司某营业厅买了2个“小灵通”号码。
  于是,小赵开始用这几个“小灵通”号码购买网络游戏里的“银子”,用不完的就卖掉换现金。短短2个月里,小赵仅买“银子”花去的话费就达到了6.5万余元,也换得了2000元现金。到去年5月底为止,他一共骗取电话费72204.73元。
  小金还不止把这张身份证“借”给小赵用,U\22004年3月初,她又把身份证“借”给了童某(另案处理)。童某也用这张身份证先后买了2个“小灵通”号码,然后多次拨打声讯台,骗取电话费5000余元。
  后来,小金自己也用这张身份证买了个“小灵通”号码,用这个号码骗了2000余元话费。
  去年12月,小金和小赵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他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陷瞒真相、假冒身份的手段,骗取数额具大的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法院鉴于两人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也主动认罪,且赃款已退清,对小金和小赵都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小金的那只“小灵通”也被认定为犯罪工具,被法院没收后上缴国库。
  案例二:
  17岁的小姚(化名)是名学生,去年6月的一天傍晚,他在萧山一所初中的篮球场上玩,随手将自己的外套放在了花坛里。打完球去拿外套时,小姚发现自己的外套上放着一只联想手机。这时,旁边有几个人在打篮球,小姚就趁没人注意,把手机拿走了(后经估价,这只手机价值2251元)。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作案。去年5月的一天凌晨,他还同另两人撬开了一间茶室,偷了一台“老虎机”,加上机器里的现金,价值834元。
  去年9月15日,小姚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在取保候审期间,他又受人指使做出违法的事来。
  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姚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相关法律人士分析,小姚法律意识淡薄,辨别能力和自控能力差,因此,发现自己的外套上放着别人的手机时,他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是“手机可以变钱”,把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抛在了脑后。在他将手机放入自己衣袋的同时,也把自己送上了犯罪的道路。
  案例三:
  小方(化名)和小魏(化名)是同一所技工学校的学生。去年9月的一天傍晚,两人和同村的小俞(化名,未满18周岁)一起在萧山玩。后3人在萧山区市心广场处碰到了小俞的同学田某、裘某,他们说同宿舍的同学马某与他们有矛盾,要小俞3人帮他们去出出气。小俞3人痛快地答应了,并商议把马某的钱弄一点来。
  之后,3人赶到马某的宿舍,一阵打耳光、脚踢后,马某身上的79元钱和一只“小灵通”也被他们搜走了。
  今年2月,检察机关以涉嫌抢劫罪为由,依法对小俞、小方和小魏提起了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3人的行为都已构成抢劫罪,是共同犯罪。考虑到小俞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3人在犯罪时都未满18周岁,对他们分别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陈卓)
    
  学生:大家有,我也要
  读初中的林林(化名)前不久已经主动向妈妈提出,不再带手机上学了。而就在去年这个时候,他和妈妈的关系正“剑拔弩张”——只因为妈妈不同意给他买手机。虽然妈妈最后以“学习成绩一定要上去”为交换条件,答应了林林的要求,但母子俩心里都存了个疙瘩。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林林对手机的态度“前热后冷”?
  原来,上个学期,林林刚转了校。“以前那个学校里,不说人手一个手机吧,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学生都有手机,就连那些家里条件不太好的同学也有了。”林林觉得凭自己家的条件,为他买个手机根本不在话下,但妈妈开始偏不同意。
  “我知道,她是怕我影响学习;可我却觉得,她不给我买,才会影响我学习呢。”因为有手机的多了,同学间就慢慢习惯用手机来交流思想、约定活动,甚至讨论学习上面的问题。
  有件事情,对林林来说,“刺激挺大的”。那是一次兴趣小组活动,同学们在户外分散活动,约好了集合的时间地点。可没想到天突然下起雨来,林林赶紧找了个地方躲雨。眼看集合时间就快到了,雨还是很大,又没法跟老师和其他同联系,林林就一狠心冒雨冲向集合地点。到了那里才发现,只有他和另一个同学到了,原来,只有他们两个是没有手机的,其他同学都和老师互相通了短信,约好等雨小些再集合。
  好不容易妈妈同意了,林林拿着新手机上学的那天,据说心情好极了,感觉和同学都更好相处了。
  可上个学期搬家之后,林林转到了另一个学校就读。他忽然觉得,已经习以为常的接发短信的动作,在这里怎么就有点别扭呢?原来,这里几乎没有学生用手机,少数几个用手机也是因为家里情况比较特殊,需要和父母联系时才用。大家都不用,林林一个人唱“独角戏”也没劲了。“现在发现,其实我好像真的没什么场合可用它。”
  采访中,记者发现,和林林有同样心态的学生为数不少。很多时候,仅仅因为周围人有了手机才产生了“我也要”的想法,也因为周围人整天“喂喂喂”的才有了自己节节高的话费。另一方面,手机或“小灵通”话费能够赚取网络游戏“银子”等的新“功能”,对某些学生也是不小的诱惑。
  学校:合理规范,恰当使用
  “学生带手机大概是2003年开始多起来的,2004年就比较热闹了。”杭州市第十四中学办公室主任张文星说。
  去年下半年,杭州市第十四中学在对学生进行的一次调查中发现,在是否“带手机”这一项里,填写“是”的占了调查对象的近一半,“用途”一栏基本上填的是“联系”。经过调查研究,校方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出适当的规范。
  “首先,学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不提倡带手机上学。”张文星说,如果学生一定想要带手机到学校,就需要写一份申请书,家长签字同意后,由班主任确认。当然,带手机也不是随时可以联系,上课时间必须关机,课后可以用于联系;考试的时候手机必须放在讲台上。同时,学校为方便学生使用电话,规定除了原本就对学生开放的传达室和实验楼的电话外,所有老师办公室的电话也对学生开放,“学生有事就可以免费来打”。
  “在学校没有对手机实行规范管理之前,也曾出现过极个别学生在考试中用手机发短信作弊的现象,但大多数学生使用手机是为了学习、生活更加方便。作为一种通信工具,手机在学生中存在有其必要性,春游、秋游的时候,我们还鼓励学生带。”张文星说,学校对手机作出适当管理主要是从保障学生学习环境出发,也防止学生有攀比心理。“现在,带手机上学的大约占所有学生的五分之一。”
  杭州市采荷中学校长严国忠认为,时代不同,人们对于手机的看法也不同,现在它已经成为一种信息沟通的普通工具——学生也不例外。但是从学校的角度来看,带手机上学也明显存在着弊病:一是学生之间容易形成攀比;二是对教学质量有影响。目前,采荷中学的态度是,不明确提倡,也不明确反对,但有一点:上课必须关机。据严校长估计,现在学校里有半数以上的学生有手机。
  专家看法:引导为主,提倡自律
  对于学生带手机上学的日益增多,并由此引发一些刑事案件的情况,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教师蒋铁初认为,对于青少年犯罪,手机往往还只是案件的导火线。比如用他人身份证诈骗这一案例,根本原因是企业管理制度上存在着漏洞。青少年比较容易受到各种诱惑,所以更需要全社会来关注和帮助。
  蒋铁初认为,手机最主要的身份还是一种“社交工具”,而学生学习任务占首位的现状决定了他们对手机的实际需求并不在此列。相反,对手机的不恰当使用,往往会影响学业。“所以,总的来说,学生带手机的副作用相对大些。”但他也指出,从学校的角度来讲,学生使用手机是其个人权利,学校没有权力强行禁止,所以应以引导教育为主;而学生在使用手机方面也应该自律。